安徽中环环保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40,352,158股
2、发行价格:13.63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549,999,913.54元
4、募集资金净额:543,556,620.30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40,352,158股,将于2020年11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首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1年5月1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本次发行结束后,在上述股份限售期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自股份登记之日起锁定,并与上述股份同时解锁。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持有的本次认购的股份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限售要求。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 录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5
三、本次发行概况......7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 8
五、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的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20
六、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的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21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22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22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22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22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22
第三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23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23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24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4
四、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6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32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32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措施......32
第五节 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中介机构与上市推荐意见......33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中介机构......33
二、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34
三、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34
第六节 备查文件......35
释 义
在本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中环环保、公司、发行人 指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 指 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不超过三十五名特
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4,939 万股普通股股票之行为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本公告书 指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上市公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
发行人律师 指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 指 2017 年、2018年、2019 年与 2020 年1-9 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数字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nhui Zhonghuan EnvironmentalProtection Technology Co.,Ltd
成立时间 2011-12-14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资本(发行前) 171,891,595元
A股股票简称 中环环保
A股股票代码 300692
法定代表人 张伯中
董事会秘书 胡新权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北路 948号中正国际广场一幢办 1608 室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1120号中辰未来港 B1 座22 楼
邮政编码 230051
电话 0551-63868248
传真 0551-63868248
网址 http://www.ahzhhb.cn/
所属行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电子邮箱 http://www.ahzhhb.cn/
环保科技技术开发、咨询及转让服务;环境污染防治工程施工;环境
工程设计;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设计及施
工;环保监测仪器、设备、环保建材、环保型保护膜开发、销售;市
政工程(含地下管廊、海绵城市等);机电安装、自动化、智能化系
经营范围 统工程;生态工程(黑臭水体、人工湿地、土壤修复等);园林、景
观、绿化;房屋租赁、仓储(除危险品);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限
分支机构);垃圾焚烧发电、农林废弃物(生物质)发电;固体废弃
物处置(除危险品);污泥及餐厨垃圾处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本次证券发行涉及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9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决定发行人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
2020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修订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
2、本次证券发行涉及的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019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提交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
2020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董事会提交的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
3、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0 年 4 月 30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
2020 年 5 月 29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1 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二)募集资金验资
2020 年 10 月 22 日,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37953 号),截至 2020 年 10 月 22 日
止,海通证券已收到中环环保本次发行的全部有效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49,999,913.54 元,其中:非公开发行股份 40,352,158.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3 元/股,有效募集资金金额为 549,999,913.54 元。
2020 年 10 月 22 日,海通证券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划付至发行人指定
的募集资金专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的
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2020 年 10 月 26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224 号),截至 2020 年 10 月 22 日
止 , 公 司本 次 非 公开 发 行股 票 40,352,158.00 股 , 募 集资 金 总额 人 民 币
549,999,913.54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6,443,293.2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3,556,620.3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40,352,158.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503,204,462.30 元。
(三)股权登记
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四)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与海通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
况请参见公司 2020 年 10 月 28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0-086)。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向特定对象发行。
(三)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40,352,158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 171,891,595 股的 30%,亦符合《关于核准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