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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光电: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9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9年4月18日在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人数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人数为3人,董事王志伟、沙重九、李文飚、王晋疆、刘麟放、江绍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龚俊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3.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时独立董事刘麟放、江绍基、王晋疆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龚俊强总经理代表公司经营层所作的工作报告,认为2018年度公司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318,120.94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109,730.89元后,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5,208,390.05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预案:

    以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公司总股本140,877,6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42,263,280.0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140,877,600.0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84,526,56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25,404,160.00股。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若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董事会编制《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8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方案》。公司拟对独
按照其所担任的公司职务和劳动合同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发放津贴;对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不发放薪酬和津贴。公司董事、监事出席公司会议及其他合理费用公司给予实报实销。2019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不做重大调整,依旧按照现有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以及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按公司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任务,结合目标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领取薪酬,薪酬分为基础薪酬和绩效年薪两项。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管理层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现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订公司2019年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奖励方案如下:

    2019年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奖励方案将以股权激励计划的利润考核目标为基准,即以2016年净利润(即7510万元)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即达到10,890万元),若2019年公司净利润未达到10,890万元,则不计提奖金;若2019年公司净利润超出10,890万元,则计提超出部分的30%作为奖励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奖金。(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未扣除股权激励成本前的净利润。)

    鉴于本议案与所有董事利益相关,全部为关联董事,无法形成决议,故直接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双方友好协商,拟签订《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合作协议》,通过全资子公司在东湖高新区光谷现代服务业园内投资建设武汉项目,计划总投资不低于2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通过。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总股本由14,006.96万股增加至14,087.76万股,同意公司增资80.8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006.96万元变更为14,087.76万元。
    ②根据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需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总股本由14,087.76万股增加至22,540.416万股,同意公司增资8,452.656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087.76万元变更为22,540.416万元。

    ③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增设副董事长职位,需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根据本议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邱盛平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成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易素斌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