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691 股票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18-029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7,543,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7,543,5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40,069,600股。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22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6月2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8年6月22日通过
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6月22日。
六、 股权激励的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将由86.41
元调整为53.82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将由613,500份调整为981,600份。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将由43.21元调整为26.82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将由1,993,500股调整为3,189,600股。
七、 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转增股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本(股) 比例
(股) (股)
一、限售条件股份 66,143,500 75.56% 39,686,100 105,829,600 75.5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21,400,000 24.44% 12,840,000 34,240,000 24.44%
三、总股本 87,543,500100.00% 52,526,100 140,069,600100.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变动后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八、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40,069,600股摊薄计算,2017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59元。
九、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瞿宗金、徐雁双
咨询电话:0760-86130901
传真电话:0760-86138111
十、 备查文件
1、《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