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24-027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663,885.61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7,483,835.60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 2023 年度净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2023 年末公司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0,009,188.27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917,072.90 元。
考虑到目前公司的总体运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
利益,现拟定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4 年 4 月 18 日总股本
167,379,4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 0.05 元(含
税),不转增不送股。
以上方案将派发现金 836,897.32 元(含税),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若本
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则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本次提议的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上市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以及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合规性以及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