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创业黑马
股票代码:3006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吉嘉乐文化传媒交流中心(有限合伙)(原名:北京创业嘉乐文化传媒交流中心(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灵峰街道浮玉南路 61 号(金融大厦)1 幢 2302 号
18 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11 月 1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10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4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乐文 指 安吉嘉乐文化传媒交流中心(有限合伙)(原名:
化 北京创业嘉乐文化传媒交流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上市公司、创业黑 指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马
本报告书 指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吉嘉乐文化传媒交流中
心(有限合伙)因被动稀释及主动减持,所持有
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嘉乐文化持有的创业黑马
股份比例为5.35194%(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事项,公司总股本由95,200,000股增加至
109,208,976 股 , 嘉 乐 文 化 持 股 比 例 由 原
6.13950%被动稀释至5.35194%)。后嘉乐文化于
本次权益变动 指 2021年11月18日至19日期间累计减持股份比例
0.35199%,本次减持后嘉乐文化持股比例为
4.99996%。
综上,嘉乐文化所持公司股份上述期间因股
份减持及被动稀释引起的股份变动合计比例为
1.1395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为上市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创业黑马股份比例为
4.99996%。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安吉嘉乐文化传媒交流中心(有限合伙)(原名:北京创
业嘉乐文化传媒交流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灵峰街道浮玉南路61号 (金融大厦)1
幢2302号1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牛文文
认缴出资 1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057386485C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市场主体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经营范围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2-11-05 至 2032-11-04
主要股东或发起人 牛文文先生为持有嘉乐文化50.02%份额的普通合伙人,为
嘉乐文化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暨实际控制人。
通讯方式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灵峰街道浮玉南路61号 (金融大厦)1
幢2302号18室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嘉乐文化主要出资人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 认缴出资额 出资
号 方式 (万元) 比例
1 牛文文 普通合伙人 货币 5.002 50.02%
序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性质 出资 认缴出资额 出资
号 方式 (万元) 比例
2 北京原投时创文化传 有限合伙人 货币 1.000 10.00%
媒有限公司
3 刘义伟 有限合伙人 货币 0.650 6.50%
4 王佳佳 有限合伙人 货币 0.350 3.50%
5 其他14位自然人 有限合伙人 货币 2.998 29.98%
合计 - - 10 100%
3、嘉乐文化股权控制关系
4、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的其他信息
(1)上市公司董事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牛文文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8,110,12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5.74%。同时,牛文文先生为持有嘉乐文化 50.02%份额的普通合伙人,为嘉乐文化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暨实际控制人。
(2)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时间、方式及定价
依据及股份变动的时间和方式
详见“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相关内容。
(3)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及是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除在上市公司任职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嘉乐文化的实际控制人牛文文先生在其他公司的任职情况如下:
任职人员姓名 上市公司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
担任的职务 担任的职务
牛文文 董事长 北京原投时创文化传媒有限 执行董事
公司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牛文文先生不存在于其他公司任职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的涉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股变动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于该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之后的 3 个月内,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 1,092,000 股(含),
减持总额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1.00%(含)。因此:
嘉乐文化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牛文文先生控制的企业,牛文文先生通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参与本次嘉乐文化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义伟女士、监事王佳佳女士为嘉乐文化有限合伙人,分别通过嘉乐文化持有公司股份 379,913 股、204,5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0.19%。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义伟女士、监事王佳佳女士将通过本次嘉乐文化减持计划,分别减持 94,900 股、51,100 股。预计减持计划完成后,刘义伟女士、王佳佳女士仍分别将持有公司 285,013 股、153,468 股,占公司总股本 0.26%、0.14%。
(5)最近 3 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牛文文先生最近 3 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公司 长期 是否取得 是否在
名称 姓名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 国籍 居住 其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