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增加
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对经营范围进
行变更,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导致公司注册资本
增加,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
决定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
变更前: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
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
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职业中介活动。
变更后: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人力资源服务 (不含职业中介活
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 (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
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
上述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增加注册资本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合计为 1,440,720 股已
经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403,863,849 股增加至 405,304,
569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403,863,849 元增加至 405,304,569 元。
三、修订《公司章程》
为反映公司股本、注册资本及上述经营范围的变化情况,同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3,863,849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5,304,569
元。 元。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工程和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工程和
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销售;信息技术
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销售;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非居住房地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人力资源服务 (不含职业中介活
产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
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 (不含教育
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
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货物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职业中介活动;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职业中介活动。 劳务派遣服务。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03,863,849 股,每 公司股份总数为 405,304,569 股,每股
股 1 元人民币,全部为普通股。 1 元人民币,全部为普通股。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10%的担保; 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象提供的担保; 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
超过 5000 万元; 超过 5000 万元;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提供的担保; 提供的担保;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
圳证券交易所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 圳证券交易所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
形。 形。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 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必 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 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 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 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
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属于第
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第(五)项
情形的,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
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
证科学决策。该规则规定董事会的召开和表
第一百零八条
决程序,董事会议事规则应列入公司章程或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
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
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
批准。
证科学决策。该规则规定董事会的召开和表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
决程序,董事会议事规则应列入公司章程或
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
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
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批准。
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
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
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 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负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
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 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