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注册
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需要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地址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2 号 1601(部位:自编 03-05 单元)
变更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17 号广晟国际大厦 4501 室
二、增加注册资本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合计
为 4,820,400 股,已经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上市流通。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05,304,569 股增加至 410,124,969 股,公司注册资
本由 405,304,569 元增加至 410,124,969 元。
三、修订《公司章程》
鉴于上述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本增加,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
23 年修订)》的内容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如下: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1.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天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
河区珠江东路 12 号 1601(部位: 区珠江西路 17 号广晟国际大厦 4501
自编 03-05 单元)。 室。
邮政编码:510623。 邮政编码:510623。
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民币 405,304,569 元。 币 410,124,969 元。
3.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05,304,569 股,每股 1 元人民币, 410,124,969 股,每股 1 元人民币,
全部为普通股。 全部为普通股。
4.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
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 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
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 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 ……
……
5.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
东大会时可以聘请律师对以下问 大会时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
题出具法律意见: 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
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 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本公司要求对其他有 (四)应本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
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应
当在股东大会结束当日在符合条件
媒体披露。
6. 第四十六条 独立董事有权 第四十六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
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 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 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 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 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见。 书面反馈意见。
…… ……
7.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自
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 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应当在发出股东
通知董事会,同时向证券交易所备 大会通知前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并
案。 将有关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 案。
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 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至股东大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 会结束当日期间,召集股东的持股比
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 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
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
材料。
8. 第五十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 第五十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
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 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
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 会秘书应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
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董事会未提供
股东名册的,召集人可以持召集股东
大会通知的相关公告,向证券登记结
算机构申请获取。
9.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
知包括以下内容: 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
议期限; 会议召集人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提案; 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
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 股权登记日;
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 话号码;
电话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 间及表决程序。
时间及表决程序。
10. 第五十七条 发出股东大会 第五十七条 发出股东大会通
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 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
应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 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
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 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
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 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
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 少 2 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明原因。
11. 第八十一条 董事、监事候选 第八十一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
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 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
会表决。 决。
董事、监事的提名程序为: 董事、监事的提名程序为:
(一)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 (一)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
股 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 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
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议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议案。监事
案。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 3% 会、单独或合并持股 3%以上的股东
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 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非职工监事候
监事候选人的提名议案; 选人的提名议案;
(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 (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
事通过公司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 通过公司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
会或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 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
(三)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和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
程序应该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
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
董事、监事的选举,应当充分 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反映中小股东意见。股东大会在董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
事、监事选举中应当积极推行累积 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
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立董事的权利。本款款规定的提名人
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 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
时,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性履职情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 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
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 选人。
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 董事、监事的选举,应当充分反
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映中小股东意见。股东大会在董事、
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 监事选举中应当积极推行累积投票
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 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
本情况。 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