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5 证券简称:艾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1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德生物”)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同意提名LI-MOU ZHENG先生、朱冠山先生、罗菲女士、罗捷敏先生、FRANKRON ZHENG先生、黄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蔡宁女士、苏文金先生、王恩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蔡宁女士为会计学教授,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上述董事候选人名单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蔡宁女士已按照相关要求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苏文金先生、王恩华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均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26 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LI-MOU ZHENG先生
1953年出生,美国国籍,中国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国家特聘专家,现任公司董事长。曾任美国纽约洛克菲勒大学博士后研究员、美国先灵葆雅制药研究所首席研究员、美国康涅狄格Vion生技公司生物部主任、研发部门主管。1993年起,被厦门大学聘为兼职 教授;201 1年至 今,兼 任厦门 大学药 学院讲 座教授 、博导 ;20 08年 2月至 20 21年1月,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LI-MOU ZHENG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前瞻投资(香港)有限公
司(LI-MOU ZHENG持有其84.64%股权)间接持有公司约18.60%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儿子FRANK RON ZHENG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朱冠山先生
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持有医师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任上海长海医院感染科医师、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酒精成瘾与滥用研究所博士后访问研究学者、上海基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研发与技术部总监、阿斯利康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创新研究中心转化医学部副总监,2014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朱冠山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4,375股,其中45,000股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 励限制 性股票 ,通过公司股东厦门科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0.55%的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罗菲女士
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副
截至本公告日,罗菲女士通过股东厦门市海沧区屹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厦门市海沧区润鼎盛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间接合计持有公司约3.99%的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罗捷敏先生
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博士、工商管理硕士,入选福建省“百人计划”创新团队,厦门市青年创新人才,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现任公司轮值总经理。2012年1月至今,罗捷敏先生先后参与公司战略规划、IPO及日常运营管理等工作,历任公司科学事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熟悉行业发展趋势,拥有丰富的团队管理和资本市场运作经验。
截至本公告日,罗捷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4,375股,其中45,000股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通过公司股东厦门市海沧区润鼎盛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0.22%的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FRANK RON ZHENG先生
1990年出生,美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后进入剑桥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顾问,期间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2017年加入公司,主要负责公司国际业务及药企合作项目。
截至本公告日,FRANK RON ZHENG先生通过控股股东前瞻投资(香港)有限
公司间接持有公司约3.37% 的股份 ;与公 司实际 控制人 、董事长L I-M OU ZHENG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黄欣先生
194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香港
华闽集团有限公司经理、福建龙岩地区投资企业公司总经理、厦门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市发改委培训中心副主任、创冠环保中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3年5月至今,任厦门大学校 友会秘 书长。 201 5年6 月起, 任公司 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黄欣先生通过股东厦门市海沧区屹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3%的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蔡宁女士
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学历,持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曾任中山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助理研究员。2009年至今,在厦门大学任教。2017年4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上市公司利民股份(002734)、宏发股份(600885)、中国武夷(000797)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蔡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 范运 作指引 》第 3.2.4 条所 规定 的情 形,不 存在 作为 失信 被执 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苏文金先生
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长期从事生命科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曾在厦门大学生物学系任教;2009年-2017年,任集美大学校长,2017年3月退休。
截至本公告日,苏文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 范运 作指引 》第 3.2.4 条所 规定 的情 形,不 存在 作为 失信 被执 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王恩华先生
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6年至今任中国医科大学病理学教授,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院病理科主
任医生。
截至本公告日,王恩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 范运 作指引 》第 3.2.4 条所 规定 的情 形,不 存在 作为 失信 被执 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