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5 证券简称:艾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5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调整职位名称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优化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结构、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将“轮值总经理”职位名称调整为“总经理”,调整后“总经理”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总经理相应职权、履行总经理相应的职责。根据本次调整,公司罗捷敏先生的职位名称由轮值总经理变更为总经理。
二、关于聘任高级副总经理的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FRANK RON ZHENG先生、阮力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前述任命生效之日起,FRANKRON ZHENG先生、阮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三、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弘宇先生、杨爽先生、董正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月8日
附件:简历
FRANK RON ZHENG先生
1990年出生,美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经理。2013年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后进入剑桥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顾问,期间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2017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主要分管国际业务及药企合作业务等。
截至本公告日,FRANK RON ZHENG先生通过控股股东前瞻投资(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约3.38%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LI-MOU ZHENG先生为其父亲,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阮力先生
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入选福建省“百人计划”创新团队,现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经理。2008年8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部经理、技术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
截至本公告日,阮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3075股股票,通过公司股东厦门科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0.45%的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王弘宇先生
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厦门艾德生物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研发工程师、全国技术支持、地区经理及资深市场经理等职。2015年6月18日至2025年1月7日任公司监
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弘宇先生通过公司股东厦门市海沧区润鼎盛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0.03%的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杨爽先生
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项目经理、生物信息总监等职。
截至本公告日,杨爽先生持有公司27150股,持有公司尚未解禁的限制性股票35000股;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董正伟先生
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药企合作业务拓展部总监等职。
截至本公告日,董正伟先生持有公司尚未解禁的限制性股票24500股,通过公司股东厦门市海沧区润鼎盛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0.02%的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