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4 证券简称:中石科技 公告编号: 2022-042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审议及有关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
派方案当日的公司总股本 280,852,507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30
元(含税),实际分配利润共计 120,766,578.01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0,852,507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3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8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566 吴晓宁
2 01*****024 叶露
3 07*****104 HAN WU(吴憾)
4 02*****919 陈曲
5 01*****431 陈钰
注:2022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 0.43
元/股,其中,每股现金红利 = 本次派息总金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
参与分红的股份),本次利润分配具体除权除息价以 2022 年 5 月 27 日市场价格为准。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5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 3 号
咨询联系人:王君 张伟娜
咨询电话:010-67860832
传真电话:010-67680291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配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