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4 证券简称:中石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77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时间过半未减持的进展公告
股东北京盛景未名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公司股东北京盛景未名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景
未名”)计划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71%。(若自中石科技股票上市至减持前中石科技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盛景未名出具的《关于特定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告知函》,截至目前,盛景未名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股东盛景未名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盛景未名持有公司股份 10,51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3.74%)。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盛景未名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事项说明
1、股东盛景未名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也未违反自身有关承诺。
2、盛景未名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股东盛景未名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关于特定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