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4 证券简称:中石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47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
过半的进展公告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钰,董事、副总经理陈曲,副总经理朱光福
及监事刘长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钰先
生,董事、副总经理陈曲先生,副总经理朱光福先生及监事刘长华先生,计划自
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
超过 1,035,61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4109%)。相关减持计划如下:
截至减持计划预 占公司总 拟计划减持 拟计划减持
股东名称 股东任职情况 披露公告日持股 股本比例 持有公司股 数量占总股
总数量(股) 份数量(股) 本的比例
陈曲 董事、副总经理 1,528,576 0.6065% 382,144 0.1516%
朱光福 副总经理 1,391,030 0.5519% 347,757 0.1380%
陈钰 董事、副总经 1,118,003 0.4436% 271,501 0.1077%
理、董事会秘书
刘长华 监事 136,858 0.0543% 34,215 0.0136%
合计 4,174,467 1.6562% 1,035,617 0.4109%
公司于近日收到以上股东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
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实
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曲先生因自身资金需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
持 10,000 股。
2、公司副总经理朱光福先生因自身资金需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
10,100 股。
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钰先生因自身资金需要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合计减持 198,937 股。
4、截止本公告日,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监事刘长华先生未通过任何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1)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陈曲 集中竞价交易 2020-3-11 35.00 10,000 0.0040%
朱光福 集中竞价交易 2020-3-6 33.74 100 0.0001%
集中竞价交易 2020-3-11 35.00 10,000 0.0040%
陈钰 集中竞价交易 2020-3-13 33.80 101,000 0.0401%
集中竞价交易 2020-3-16 30.78 97, 937 0.0389%
合计 -- -- 219,037 0.0869%
注: 本公告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所致。
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和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所获授的股份(包括减持人员所持股份在持股期间因公司实施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所新增的部分)。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28,576 0.6065% 1,518,576 0.6025%
陈曲 其中:无限售条 382,144 0.1516% 372,144 0.1476%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46,432 0.4548% 1,146,432 0.4548%
朱光福 合计持有股份 1,391,030 0.5519% 1,380,930 0.5479%
其中:无限售条 347,757 0.1380% 337,657 0.134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43,273 0.4139% 1,043,273 0.4139%
合计持有股份 1,118,003 0.4436% 919,066 0.3646%
陈钰 其中:无限售条 271,501 0.1077% 72,564 0.0288%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846,502 0.3358% 846,502 0.3358%
注: 本公告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所致。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也未违反自身有关承诺。
2、以上股东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止本公告日,本
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
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曲先生,副总经理朱光福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钰先生及监事刘长华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