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4 证券简称:中石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92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
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红土鑫
洲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于 2019
年 8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19-057)。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红土鑫洲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红土鑫洲”)计划自 2019 年 8 月 7 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
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不超过 7,561,51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不超过 2,520,504 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 6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不超过 5,041,008 股(若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前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土鑫洲出具的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告知函》,截至目前,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土鑫洲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
人红土鑫洲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
(元/股) (股) 例(%)
深圳市创新 2019-9-2 至
投资集团有 集中竞价交易 2019-11-18 26.72 1,725,792 0.68%
限公司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
(元/股) (股) 例(%)
北京红土鑫
洲创业投资 集中竞价交易 2019-9-2 至 26.82 694,800 0.28%
中心(有限 2019-11-18
合伙)
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土 2019-9-2 至 - 2,420,592 0.96%
鑫洲减持合计 2019-11-18
注: 减持的股份来源: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以及实施权益
分派送转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深圳市创新投 合计持有股份 14,994,208 5.95% 13,268,416 5.26%
资集团有限公 其中:无限售条 14,994,208 5.95% 13,268,416 5.26%
司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北京红土鑫洲 合计持有股份 4,220,830 1.67% 3,526,030 1.40%
创业投资中心 其中:无限售条 4,220,830 1.67% 3,526,030 1.40%
(有限合伙)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 19,215,038 7.62% 16,794,446 6.66%
注: 本公告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所致。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土鑫洲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也未违反自身有关承诺。
2、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土鑫洲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土鑫洲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土鑫洲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土鑫洲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土鑫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