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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17-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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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生物”、 “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3号])、 《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 《业务规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 ”)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 《投
资者管理细则》 ”) 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本次网下发
行采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
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深圳市
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实施细则》 ”) 。
1、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 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 敬请投资者
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信证券”或“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
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
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2.94元/股。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7年7月27日( T日) 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
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7月27日(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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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其中, 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 13:00-15:00。
( 2)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
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的
按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
以深交所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向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
的报价,剔除的数量将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若最高申报价格与
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 剔
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
申购。
( 4)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
售结果公告》 ”) 于2017年7月31日( T+2日) 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
获配数量, 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
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
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7月31日( T+2日) 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
(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的70%时,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
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 6) 入围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获配投资者
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
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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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以下简称“《投资风
险特别公告》 ”) ,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
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1、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指引,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C27) ,截
止2017年7月24日(T-3日),中证指数发布的医药制造业( C27) 最近一个月平均
静态市盈率为38.09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32.94元/股对应的发
行人2016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8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
公开发行新股25,838,760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32.94元/
股、发行新股25,838,760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851,128,754.40元,扣除发
行费用约5,365.29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797,475,854.40元, 不超过发行人
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点提示
1、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5,838,760股人
民币普通股( A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7]116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为安信证券。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海特生物”,股票代码为“300683”,
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
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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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信
证券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5,838,760股。本
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600,000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37%;网上初始发行
数量为10,238,760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39.63%。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7年7月24日( T-3日)完成。 参与初步
询价报价的网下投资者为3,980家,拟申购总量为6,083,700万股。 发行人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 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
业、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32.94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 1) 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 2) 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4、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7年7月27日( T日) ,任一配售对象
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 1)网下申购
①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2017年7月27日( T日) 9:30-15:00 通过网下发
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
息。
②在初步询价阶段入围的配售对象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
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未提交有效报
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
资金, 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32.94元/股,可申购数量为初步
询价中申报的入围申购量。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报价是否为有
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
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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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
核查材料,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
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
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④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或实际申购数
量明显少于本公告规定的可申购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
违约,将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
备案。
⑤网下投资者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
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检查初
步询价时填写的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在T日申购结束前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联系。
(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7年7月27日( T日) 9:15-11:30、 13:00-15:00。
②2017年7月27日( T日) 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
年7月25日( 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
值(以下简称“市值”) 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网上申购。所有
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购。
③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
资者为单位,按其2017年7月25日( 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
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
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
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
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
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超过500股必须为500股的整数倍,
且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0,000股。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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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
网上申购上限10,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
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
分作无效处理。
④申购时间内,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