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1
债券代码:123083 债券简称:朗新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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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计划归属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0 年 7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7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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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3 名激励对象被取消
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702 人调整为 699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2,754.00 万股。
(五)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7,910,010.00 股后的 1,013,220,29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9.25 元/股调整为 9.13 元/股。
(六)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108 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0 万股。
(七)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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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八)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利 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剔除已 回购股份
7,910,010.00 股后的 1,040,989,38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19615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归属价格进行调整。
派息
P=P0-V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归属价格,P0 为每股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归属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归属价格=9.13-0.1196=9.0104 元/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归属价格=8.76-0.1196=8.6404 元/股。
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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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调整。
五、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调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调整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