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朗新科技 证券代码:300682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1 年 7 月
目录
一、释义 ...... 3
二、声明 ...... 4
三、基本假设 ...... 5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 6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情况 ...... 8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说明 ...... 10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 11
一、释义
朗 新 科 技 、 本 公 司 、 公 指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市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财务顾问 指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 指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指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
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中层管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
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有效期 指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解除限售/归属或回购注销/作废失效的期间
归属 指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
司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归属条件 指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第二
类激励股票所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归属日 指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
票完成登记的日期,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
《公司章程》 指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朗新科技提供,本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朗新科技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朗新科技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的审
批程序:
(一)2020 年 7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7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三)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五)2021 年 7 月 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
根据朗新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7 月 23日。
(二)标的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1、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
2、授出权益数量
本 次 授予 第二 类限制 性 股票 240.00 万股 , 占目 前公 司股本 总 额
102,219.8394万股的 0.23%。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分配情况
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预留授予第二类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的比例
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240 100% 0.23%
务人员(108人)
合计 240 100% 0.2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授予价格:8.76 元/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17.36 元的
50%,为每股 8.68 元;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17.51 元的
50%,为每股 8.76 元;
(3)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6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17.23 元的
50%,为每股 8.62 元;
(4)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