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项目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并购重组项目相关进程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中科唯实仪器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仝励实业有限公司及陈陵等32 个股东合计持有的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同时,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并购重组”)。
1.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
告》(公告编号:2020-102),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8 月 27 日开市时
起开始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2.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03)。
3.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星期四)
开市起复牌。
4.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2020 年 11 月 7 日、2020 年
11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24、2020-133、2020-192)。
5.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并披露了本次交易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
对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
重组问询函〔2020〕第 39 号),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在巨潮资
告编号:2020-181),并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就问询函相关问题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回复,同时补充修订并披露了本次交易草案
(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2020 年 12 月 7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 44 号)。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协同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核实,并
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93)等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按照要求已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的重组问询进行了回复。公司本次并购重组正处于有序推进中,后续尚需履行公司股东大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其他有权机关批准、核准或注册等程序。
二、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原因
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基准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有效期
截 止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6 号》”)第六十三条规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
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一个月。”
受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预计本次
重组加期审计工作无法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主要有以下原
因:
1.目前境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境内新冠病毒疫情有所反复,为减少人员流动及聚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介机构相关核查程序等存在一定困难,完成本次重组财务数据加期审计与核查工作仍需要一定时间。
2.公司与标的公司均处于成都,受到新冠疫情第二波影响,特别是近期成都疫情出现反弹,部分地区已被列为中风险地区,标的公司相关客户和供应商针对标的公司所在地的疫情制订了不同程度的管控措施,中介机构发送询证函的回函时间无法保证,导致中介机构推进审计、尽职调查相关工作的时间相应受到影响,完成本次重组财务数据加期审计仍需要一定时间。
三、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时限
根据 2020 年 2 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之相关规定:“(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
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 1 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 3 次。”
因此,考虑到因疫情影响导致标的公司审计基准日的财务数据即将到期,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特申请本次重组相关财务数据的有效期
延长 1 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 2020 年 12 月 31 日申请延期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
四、本次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对公司本次并购重组的影响
1.标的公司会计基础规范、营业状况稳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动,故已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具有可延续性和可参考性。
2.本次新冠疫情对公司本次重组更新财务资料的审计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长后,公司将尽力与各中介机构落实相关工作,积极推进本次重组有序进行。
3.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