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0-132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和玉高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高林
同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和玉高林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玉高林)和股东上海高林同创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林同创)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
届满。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为1,300,000 股,减持股份数量累计达到公司股份总数(指剔除该次减持计划公告披
露日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42 股后的总股本 400,099,958 股,下同)的 0.32%。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和玉高林持有公司股份 30,867,588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7.71%),高林同创持有公司股份 1,911,9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2,779,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19%。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002,999 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减持期间公司存在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和《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前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前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大基因)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001,999 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指剔除对应减持计划
公告披露日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42股后的总股本 400,099,958 股)的 2%。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24),对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截至 2020 年 10 月 23 日,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为 1,30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累计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0.3249%。
(二)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占剔除回购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专用账户股
(股) 份后总股本
比例
深圳和玉高林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 大宗交易 2020-09-25 136.11 1,250,000 0.3124%
(有限合伙)
上海高林同创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 大宗交易 2020-09-25 135.71 50,000 0.0125%
(有限合伙)
合计 - - 1,300,000 0.3249%
2、股东该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上述减持前持有股份 上述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剔除回购 占剔除回购
股数(股) 专用账户股 股数(股) 专用账户股
份后总股本 份后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深圳和玉 合计持有股份 32,117,588 8.0274% 30,867,588 7.7150%
高林股权 其中:无限售条件
投资合伙 股份 32,117,588 8.0274% 30,867,588 7.7150%
企业(有限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伙) 0 0.0000% 0 0.0000%
上海高林 合计持有股份 1,961,912 0.4904% 1,911,912 0.4779%
同创股权 其中:无限售条件
投资合伙 股份 1,961,912 0.4904% 1,911,912 0.4779%
企业(有限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伙) 0 0.0000% 0 0.0000%
合计持有股份 34,079,500 8.5177% 32,779,500 8.1928%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 34,079,500 8.5177% 32,779,500 8.1928%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因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该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公告编号:2020-100),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保持一致,该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出计划减持股份数量的范围。
2、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和玉高林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的 80%,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和玉高林该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上述承诺,股票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的 80%。
3、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股东新增减持计划情况
1、股东名称
深圳和玉高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高林同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后的总股本比例
和玉高林 30,867,588 7.7150%
高林同创 1,911,912 0.4779%
注:公司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机构股东“天津高林同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迁址,股东名称变更为当前的“上海高林同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内容
(1)减持原因:基金期限到期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002,999 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42 股后的总股本400,099,958 股的 3%)。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分别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1%。若减持期间公司存在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
的 6 个月内(即 2020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进行;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0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1 年 5 月 15 日)进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和玉高林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格的 8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调整)。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和玉高林、高林同创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2、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所做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相关承诺和履行情况如下:
(1)公司股东和玉高林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限售承诺
深圳和玉高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1、自华大基因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之前持有的华大基因股份,也不由华大基因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