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0-074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内全部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 3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
元(含 6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方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 发 布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20-049)等相关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71)。
截至 2020 年 6 月 2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完成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 实 施 了 股 份 回 购 , 并 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
2、根据《回购细则》的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实施回购期间,公司于 2020年 6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间为 2020 年 5 月 26 日至 2020 年 6 月 2 日,
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4,000,04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400,100,000 股的 0.9998%。最高成交价为 125.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9.1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481,774,610.08 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按披露的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在《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20-049)中披露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经公司自查,上述主体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2020年4月25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2020年6月2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 年 5 月 26 日)前五个交易日(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2020 年 5 月 25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47,974,334 股。实施回
购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内累计回购股份数量最大值为 3,731,542 股,对应日期为
2020 年 5 月 27 日至 2020 年 6 月 2 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47,974,334 股的 25%(即 11,993,584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4,000,042股。根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华
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不超过4,000,000股,故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中的4,000,000股用于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予以锁定,若剩余未使用的回购股份42股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用途,将依法予以注销。
以截至2020年6月2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若公司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性质 增减变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有限售条
件股份 155,599,071 38.89% +4,000,042 159,599,113 39.89%
无限售条
件股份 244,500,929 61.11% -4,000,042 240,500,887 60.11%
总股本 400,100,000 100.00% 0 400,100,000 100.00%
以截至2020年6月2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中的4,000,000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予以锁定,剩余未使用的回购股份42股依法予以注销,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性质 增减变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有限售条
件股份 155,599,071 38.89% +4,000,000 159,599,071 39.89%
无限售条
件股份 244,500,929 61.11% -4,000,042 240,500,887 60.11%
总股本 400,100,000 100.00% -42 400,099,958 100.00%
注: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相关说明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4,000,042股,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内容,本次回购股份中的4,000,000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将剩余未使用的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及时履行审议或决策程序,将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在合规期限内依法予以注销。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