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0-054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基因”或“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经事后审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需对回购股份方案中相关主体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进一步明确,现补充公告如下:
本次补充前: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一)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份情况等相关说明
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华大三生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三生园”)、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二)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0年 3月21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和玉高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上海高林同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自该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2020 年 4 月 14 日
至 2020 年 10 月 13 日)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001,000 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1%)。此减持计划尚未实施,有可能在回购期间、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以上情况之外,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华大三生园,持股 5%以上股东华大投资未来六个月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补充后: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一)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份情况等相关说明
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华大三生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三生园”)、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二)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0年 3月21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和玉高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玉高林”)、公司股东上海高林同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林同创”)自该减持计划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2020 年 4 月 14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3 日)内,
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001,000 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1%)。此减持计划尚未实施,有可能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
同时,公司就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之外是否另有减持计划安排事宜向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进行了问询,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回复:在上述减持预披露公告之外持有的公司股份,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将分别依据所在基金的议事规则做出退出决策,并据此进行后续减持工作的安排。同时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开展后续的减持工作。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华大投资未来六个月内亦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
上述股东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以上情况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华大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华大三生园未来六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原公告中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补充的内容不改变原回购股份方案的实质,不影响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补充后的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更新后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
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公告》,公司董事会将以本次更新后的回购股份方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上述公告内容的补充调整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