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18-060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及控股股东核心管理团队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汪建先生、董事孙英俊先生及控股股东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控股”)核心管理团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独立合理的判断,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累计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
(一)增持主体名称
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汪建先生;公司董事孙英俊先生;控股股东华大控股核心管理团队(以下简称“增持计划参与人”)。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及持股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计划参与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汪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华大控股85.30%的股权,华大控股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38.12%的股份,因此汪建先生通过华大控股控制公司38.12%的股份。公司董事孙英俊先生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前海华大基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大投资”)0.4507%的合伙份额,华大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6.72%。
二、增持目的
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及控股股东核心管理团队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目的。
三、增持计划
(一)增持金额:本次增持金额累计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2018年7月24日至2019年1月23日)内。
(三)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四)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的价格不高于120元/股,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结合资本市场整体发展趋势,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的市场价格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五)增持资金来源:增持计划参与人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增持计划参与人承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增持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