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4 证券简称:宇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事宜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事宜签订补充协议的概述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聚焦主业,处置公司上市前存留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并尽早实现公司做出的不再从事房地产业务的
相关承诺,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21 年 2
月 10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将公司持有的参股子公司珠海宇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宇诚信”)47.22%股权,以现金 14,000.00 万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宇琴鸿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琴鸿泰”)。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珠海宇诚信股权。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与宇琴鸿泰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
协议》已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后生效。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上述股权转让价款由宇琴鸿泰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后三十日内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截至目前,宇琴鸿泰尚在落实股权转让价款,因此公司拟与宇琴鸿泰就延长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时间事宜签署补充协议。
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事宜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并于同日与宇琴鸿泰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次签订补充协议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洪卫东先生、吴红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
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事宜不构成对公司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事宜的重大变更,《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事宜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权有限公司
乙方:珠海宇琴鸿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双方同意延长本次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时间,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 1.4
亿元)由乙方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议案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将本次议案提交给我们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本次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洪卫东先生、吴红女士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时需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议案。
四、风险提示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已签署完毕,实施过程具有一定不确定性,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