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3 证券简称:佩蒂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概述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20年11月2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2020年12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披露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相关安排。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2020年12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陈振标先生、陈振录先生、郑香兰女士、唐照波先生等四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佟爱琴女士、谢志镭先生、刘俐君先生等三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佟爱琴女士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未超过六年,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定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 方 式 选 举 。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具 体 安 排 见 公 司 与 本 公 告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二、 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振标先生,196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平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1992年9月至2002年10月,任平阳县佩蒂皮件制品厂厂长;2002年10月至2014年11月,历任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前身温州佩蒂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温州佩蒂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11月至今,任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振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53,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28%,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股东、现任董事、副总经理郑香兰系夫妻关系,二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振标先生与公司股东、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振录先生系兄弟关系。除此之外,陈振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振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3.2.5条涉及的情形,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振录先生,196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2年9月至2002年10月,任平阳县佩蒂皮件制品厂副厂长;2002年10月至2010年1月,历任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前身温州佩蒂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温州佩蒂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采购部经理等职务;2014年11月至今,任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陈振录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0,36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候选人陈振标先生系兄弟关系,公司股东、董事候选人郑香兰女士与陈振标先生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陈振录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振录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3.2.5条涉及的情形,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郑香兰女士,196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温州市第十一届人大代表。1992年9月至2002年10月,任平阳县佩蒂皮件制品厂生产部经理;2002年10月至2014年11月,历任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前身温州佩蒂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温州佩蒂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14年11月至今,任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郑香兰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5,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候选人陈振标先生系夫妻关系,陈振标先生与公司股东、董事候选人陈振录系兄弟关系。郑香兰女士与陈振标先生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郑香兰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郑香兰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3.2.5条涉及的情形,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唐照波先生,1977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
理硕士,高级经营师,平阳县十五届政协委员。1997 年 10 月至 2002 年 10 月,历任平阳县佩
蒂皮件制品厂品管部、业务部专员;2002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1 月,历任温州佩蒂宠物用品有
限公司、温州佩蒂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2014 年 11 月至今,任
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子公司 Bop Industries Limited 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唐照波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40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唐照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4、3.2.5条涉及的情形,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佟爱琴女士,196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3月至1996年1月,任上海新建机器厂助理会计师;1996年1月至2003年6月,任同济大学讲师;2004年7月至今,任同济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6年3月至今,任上海丰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佟爱琴女士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或需作出特别风险提示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佟爱琴女士已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谢志镭先生,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4年7月至今,任上海市食品研究所职员、科研开发部经理,兼任上海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上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全国米面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速冻米面食品分技术委员会委员;2016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谢志镭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或需作出特别风险提示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谢志镭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俐君先生,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6月至2008年12月,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律师;2009年1月至2013年9月,任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10月至今,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2014年5月至今,任宁波双林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浙江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俐君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或需作出特别风险提示
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属于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刘俐君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 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署确认的《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二)董事候选人相关材料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