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35,258,918股
2、发行价格:65.08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94,650,383.44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252,101,292.11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35,258,918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2年12月19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2年12月19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释 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国科微 指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天风证 指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认购邀请书》 指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认购邀请书》
本上市公告书 指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上市公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 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unan Goke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十路南段9号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十路南段9号
法定代表人 向平
成立时间 2008年9月24日
注册资本(发行前) 人民币182,057,294元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国科微
股票代码 300672
联系电话 0731-88218880
传真 0731-8859639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68031562X6
互联网网址 www.goke.com
邮箱 ir@goke.com
集成电路的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及销售;电子产品、软
经营范围 件产品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相关技术服务及以上商品
进出口贸易。(涉及行政许可的凭有效许可经营)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议案。
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议案。
3、监管部门注册程序
2022年8月24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年9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0号)。
(三)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2022年10月12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时确定的《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投资者名单》,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共计138名。前述138名投资者包括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30名投资者,49家证券投资基金公司、20家证券公司、19家保险机构以及截至2022年10月10日收市后前20大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在2022年10月12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后至本次发行申购报价前(2022年11月18日9:00),新增32名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愿,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海南博荣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 明源(海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浙江盈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 长沙产投盈创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
7 株洲市融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 上海龙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 浙江探骊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10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 宁波鹿秀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 西安力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 上海金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 湖粤(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 Marshall Wace Investment Management (Shanghai) ltd
16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7 张鑫
18 UBS AG
19 上海富尔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21 赵敏
22 上海宁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3 张建飞
24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 吕强
26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 郑俊龙
28 湖南创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9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 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
31 蒋涛
32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2022年11月15日收市后,以电子邮件及特快专递的方式向上述170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文件等。
经核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认购价格确定、数量分配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信息。
2、申购报价情况
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2022年11月18日上午9:00-12:00,主承销商共收到24份《申购报价单》。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他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购文件,均为有效申购。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保 是否有效
(元/股) (万元) 证金 申购
59.00 15,000
1 王春江 62.00 15,000 是 是
66.00 15,000
59.00 7,800
2 陈志贤 62.00 7,800 是 是
66.00 7,800
3 湖南创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8.37 7,000 是 是
64.50 8,500
4 湖粤(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粤 62.00 8,500 是 是
尚升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0.00 8,500
73.00 18,000
5 徐任 67.00 18,000 是 是
60.00 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