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0-100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无新增、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 年 9月 21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9月 21 日上午 9:15 至 2020年 9月 21 日下午
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9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 9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十路南段 9 号湖南
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向平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8、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或授权代表)共计 10 人,代表股份数 95,064,3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7205%。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4人,代 表股份数 68,613,52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0515%。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数 26,450,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669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5人,代表股份 数 125,21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694%。
9、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本议案,参会的关联股东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6,36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68%;反对 12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4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858%;反对 1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14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本议案,参会的关联股东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6,36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68%;反对 12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4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858%;反对 1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14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本议案,参会的关联股东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6,36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68%;反对 12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4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858%;反对 1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14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本议案,参会的关联股东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6,36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68%;反对 12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4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858%;反对 1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14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04 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本议案,参会的关联股东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6,36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5468%;反对 12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4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858%;反对 1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14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0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本议案,参会的关联股东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6,36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68%;反对 12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4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858%;反对 1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14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06 募集资金用途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本议案,参会的关联股东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6,36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68%;反对 12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4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858%;反对 1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14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07 限售期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本议案,参会的关联股东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6,36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68%;反对 12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4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858%;反对 1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14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0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本议案,参会的关联股东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6,36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68%;反对 12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4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858%;反对 1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14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09 上市地点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本议案,参会的关联股东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6,36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5468%;反对 12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4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858%;反对 1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14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10 决议有效期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本议案,参会的关联股东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6,36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68%;反对 12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