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的补充说明
实际控制人邹家春先生和控股股东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
通过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现对此次股
份转让受让方之一“苏州国科浩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名称描述
补充说明如下:
1、在上述公告所提及的“协议一”里,受让方名称为“苏州国科浩宸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国科龙晖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2、受让方“苏州国科浩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中国结算的
《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上的客户名称为:上海国科龙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苏州国科浩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根据苏州国科浩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相关说明,在
上述公告所提及的“协议一”中的“苏州国科浩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系经工商注册并完成基金备案的合法签约主体。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相关要求,私募基金产品的证券账户
命名规则为“基金管理人全称-私募基金产品名称”。故苏州国科浩宸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办理证券账户卡时,《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上显
示的客户名称为“上海国科龙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国科浩宸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协议一”中的“苏州国科浩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实为同一主体。
4、备查文件
(1)苏州国科浩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协议转让受让方主体的说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
特此说明。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