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4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在减持过程中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邹雨雅先生发来的《关于在减持过程中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邹雨雅先生于当日在实施减持过程中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 900 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邹雨雅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披露了《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0)。公司现任董事、副总经理邹雨雅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竟价或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本次减持公司股票计划合计不超过 7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0%,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020 年 11 月 5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9 日,邹雨雅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积减持了本公司股票 167,000 股,具体明细如下:
交易日期 买卖类别 成交股数(股) 成交均价(元/股) 成交金额(元)
2020-11-19 卖出 3000 37.25 111,750.00
2020-11-18 卖出 20000 37.269 745,380.00
2020-11-17 卖出 9000 37.356 336,204.00
2020-11-16 卖出 20000 37.372 747,440.00
2020-11-13 卖出 9200 37.155 341,826.00
2020-11-12 卖出 5800 37.619 218,190.20
2020-11-11 卖出 20000 37.455 749,100.00
2020-11-06 卖出 2000 37.328 74,656.00
2020-11-05 卖出 78000 38.845 3,029,910.00
二、本次误操作买入股票的情况
2020 年 11 月 19 日,邹雨雅先生在实施减持股票时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 900
股,成交价为 37.26 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8%。当日股票交易明细如下:
交易时间 买卖类别 成交股数(股) 成交价(元/股) 成交金额(元)
10:06:00 卖出 1000 37.20 37,200.00
10:09:53 卖出 1000 37.25 37,250.00
10:09:53 卖出 1000 37.30 37,300.00
10:17:45 买入 900 37.26 33,534.00
邹雨雅先生发现误操作后随即停止减持,并就本次误操作的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进行了说明。
三、公司对董事邹雨雅先生本次误操作的核实情况
公司董事会收到邹雨雅先生的书面说明后,及时查看了记录,核实了相关情况,并计算本次收益额 1426.50 元。计算过程:(六个月内减持最高价 38.845-本次买入股票成交价 37.26)×900=1426.50 元。公司董事会针对调查情况,初步认为邹雨雅先生此次买入不具有主观故意,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也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更不存在谋求利益而买入等情形,确属误操作所致。
四、公司对邹雨雅先生此次误操作的处理意见
1、公司将董事在减持过程中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情况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及处理。
2、邹雨雅先生因本次误操作的所得收益 1426.50 元将全数上交公司所有。
3、公司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引以为戒,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审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