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9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实际控制人邹家春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7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邹家春先生的股份减 持计划进行了公告,其计划在未来 6 个月内拟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221,03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收到邹家春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
函》,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具体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邹家春先生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至 2020 年 9 月 15 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175,270 股,详见下表所示: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名称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20 年 09 月 10 日至 35.52 1,075,270 0.9683%
邹家春 2020 年 09 月 14 日
大宗交易 2020 年 09 月 15 日 32.40 1,100,000 0.9905%
合计 - - 2,175,270 1.9588%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直接持有股份 11,635,000 10.48% 9,459,730 8.5183%
邹家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08,750 2.62% 733,480 0.66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8,726,250 7.86% 8,726,250 7.857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邹家春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实 施情况与前期已经披露的承诺、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 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家春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后,邹家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8.52%股权,同时,持有杭州沪
宁投资有限公司 99.00%的股权,持有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5.06%的股 权,合计控制公司 61.96%股权,上述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邹家春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