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1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实际控制人邹家春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 11,63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48%)的股东邹家春
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221,03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实施。
公司于 7 月 6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邹家春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
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担任职务 持有数量(股) 持股比例 实际可流通股份
(股)
邹家春 董事长兼总经理 11,635,000 10.48% 2,908,750
邹家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0.48%股份,同时,持有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99.00%的股权,持有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5.06%的股权,合计控制公司 63.92%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主要用于回购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东股份及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大宗交易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数量、比例: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 2,221,037 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截至本公告日,邹家春先生均严格遵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本次减持计划的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邹家春先生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邹家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