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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24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3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
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
  2、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
事 2 人,董事长姚力军先生、董事边逸军先生、徐洲先生、吴祖亮先生,以及独立董事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和刘秀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姚力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调整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妥善实施,符合公司整体规划和布局优化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本次变更及调整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经批准已从公司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前述 1 名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 0.08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23.99 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且作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提升公司投资价
值,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价格、商业信誉以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5 年 1 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公司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工作计划安排,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暂不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审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择期召开股东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
的核查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回购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