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0-153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股东、董事张辉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披 露了《关于股东和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公 司股东、董事张辉阳先生拟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4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1%)。
近日,公司收到张辉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告 知函》,截至目前,张辉阳先生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张辉阳先生减持计 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张辉阳先生未减持公司 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张辉阳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
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张辉阳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张辉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