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债券代码:123052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卫国先生提名李度平先生、蒋昭群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上述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1 月 24 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李度平先生,1986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2004-2011 年任株洲经纬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主管;2011-2014 年任株洲鑫金帝集团网络管理员;2014-2016 年任株洲大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流程信息化经理;2016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网络管理主管、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度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 10,000 股公司股票。李度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蒋昭群女士,199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9
年毕业于湖南工业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2019 年 5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公司总裁办公室行政管理员;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公司人力
资源管理员;202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主管、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蒋昭群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 20,000 股公司股票。蒋昭群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