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改对照表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水性涂料、油性涂料、防水建筑材料、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水性涂料、油性涂料、防水建筑材料、建筑涂料、非水性涂料、环保新型复合材料、环保材料、合成树脂、新型装饰 筑涂料、非水性涂料、环保新型复合材料、重金属污染阻隔材料、合成树脂、材料、新型耐磨及防腐工程材料、胶粘材料、化学试剂和助剂(监控化学品、 新型装饰材料、新型耐磨及防腐工程材料、胶粘材料、环保材料、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除外)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施工服务;危险化学品生产(有效 和助剂(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施工服务;
期至 2021 年 1 月 22 号)及销售(限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机械设备及配 危险化学品生产(有效期至 2021 年 1 月 22 号)及销售(限在其厂区范围内
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装饰装修工程。自营和代理各 销售);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装饰装修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机械设备及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贸易代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外);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动)。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