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3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19 年 6 月 5 日,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
鹿股份”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飞鹿股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9 年 6 月 6 日至 2019 年 6 月 16 日,公司通过内部张榜的形式公布了
《飞鹿股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2019 年 6 月 17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19-049)。
3、2019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飞鹿股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7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为 147.00 万股,预留权益 25.00 万股。同时,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51)。
4、2019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
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 2019 年 6 月 24 日为
首次授予日,向 34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4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9 年 7 月 4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7 月 4 日。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情况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权益
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截至本公告日,自激励计划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
超过 12 个月,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未明确,因此预留的 2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权益失效。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