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19-043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及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股东衞獅投資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2019年1月3日,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持有公司股份52,70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98%)的股东衞獅投資有限公司计划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2,70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98%)。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拟在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拟在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拟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2019年3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9-036)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衞獅投資有限公司、陈明康分别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衞獅投資有限公司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陈明康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双方于2019年3月15日签署了有关股份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9.80元/股,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235,200,000.00元。
一、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情况
2019年4月15日,上述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
期为2019年4月12日。过户后,受让方持有公司股份2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5%。截至2019年4月12日,陈明康与储辉、周峰为公司并列第四大股东。
过户后股份 本次过户前持有股份 本次过户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性质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过出方:衞獅无限售流通 39,215,515 8.17 15,215,515 3.17
投資有限公司股
过入方:陈明无限售流通 0 0 24,000,000 5
康 股
二、股东减持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衞獅投資有限公司按照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数
量已过半,具体情况为: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过户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元/股)
2019-03-04 11.530 310,400 0.06%
2019-03-05 11.463 723,600 0.15%
2019-03-06 11.567 727,400 0.15%
2019-03-07 11.715 389,900 0.08%
2019-03-08 11.567 50,000 0.01%
集中竞价交易 2019-03-11 11.43 450,000 0.09%
衞獅投資有限 0.04%
公司 2019-03-12 11.63 190,000
2019-03-13 11.71 1,460,000 0.30%
2019-04-04 12.08 100,000 0.02%
2019-04-08 12.168 378,200 0.08%
2019-04-09 12.171 19,500 0.00%
2019-02-25 9.360 2,000,000 0.42%
大宗交易 2019-03-08 10.750 1,000,000 0.21%
2019-04-01 10.17 3,217,429 0.67%
2019-04-04 10.61 1,905,000 0.40%
2019-04-10 10.85 564,356 0.12%
协议转让 2019-04-12 9.80 24,000,000 5.00%
合计 37,485,785 7.81%
注:上表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衞獅投資有限公司本次减持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自公司上市之日
起至本公告披露日,衞獅投資有限公司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7,485,785股,累计减持
比例为7.8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 39,215,515 8.17 15,215,515 3.17
份
衞獅投資有限其中:无限售 39,215,515 8.17 15,215,515 3.17
公司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份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衞獅投資有限公司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协议转
让减持价格为9.80元/股,未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的150%,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减持的情形。
3、衞獅投資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本次减持后,衞獅投資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215,5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5、根据衞獅投資有限公司、陈明康共同签署的《股份转让承诺函》,受让方陈明康承诺自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6、公司将继续关注有关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衞獅投資有限公司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说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