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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5

圣邦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61        证券简称:圣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1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为尽快开展董事会相关工作,经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公司于当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5 人,实际参会董事 5 人。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
举的董事张世龙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张世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
决票数的 100%,表决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张勤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
决票数的 100%,表决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及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盛庆辉(主任委员)、陈景善、张世龙

    提名委员会:陈景善(主任委员)、盛庆辉、张世龙

    战略委员会:张世龙(主任委员)、盛庆辉、陈景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盛庆辉(主任委员)、陈景善、张世龙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委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
决票数的 100%,表决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张世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
决票数的 100%,表决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张勤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
决票数的 100%,表决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张绚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
决票数的 100%,表决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张勤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张勤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
决票数的 100%,表决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赵媛媛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
决票数的 100%,表决通过。

    (九) 审议通过《关于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依据公司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履行情况,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综合考评确定相关人员的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基于谨慎性原则,关联董事张世龙先生、张勤女士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
决票数的 100%,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5 日

附件:

    张世龙,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
曾任铁道部专业设计院工程师、美国德州仪器有限公司工程师、哈尔滨圣邦微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圣邦微电子(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 年 4月至今,任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同时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鸿达永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达永泰”)执行董事,公司全资子公司圣邦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股东北京宝利鸿雅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利鸿雅”)监事,骏盈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大连圣邦骏盈微电子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上海萍生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杭州深谙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圣邦微电子(苏州)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世龙先生通过鸿达永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8,698,113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0.71%,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世龙先生与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勤女士是表兄妹关系,与股东弘威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威国际”)唯一股东 Wen Li 女士是夫妻关系。同时,鸿达永泰(张世龙先生 100%持股公司)、宝利鸿雅(张勤女士 100%持股)、弘威国际(Wen Li 女士 100%持股)、张勤女士、林林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张世龙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勤,女,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
哈尔滨圣邦微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圣邦微电子(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2 年 4 月至今,任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同时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圣邦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股东宝利鸿雅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勤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53,63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0.15%;通过宝利鸿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368,68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9.51%,合计持有公司 22,722,31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9.66%。张勤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世龙先生是表兄妹关系。同时,鸿达永泰(张世龙先生 100%持股公司)、宝利鸿雅(张勤女士 100%持股)、弘威国际(Wen Li 女士 100%持股)、张勤女士、林林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张勤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林林,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
哈尔滨圣邦微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圣邦微电子(北京)有限公司行政工作负责人。2012 年 4 月至今,任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时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圣邦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林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500,18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7.02%。根据鸿达永泰(张世龙先生 100%持股公司)、宝利鸿雅(张勤女士 100%持股公司)、弘威国际(Wen Li 女士 100%持股公司)、张勤女士、林林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弘威国际、宝利鸿雅、张勤女士、林林先生为鸿达永泰的一致行动人。林林先生与除上述一致行动人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景善,女,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日本早
稻田大学,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2005 年 4 月至 2007 年在日本早稻田大
学法学院助教。2007 年至今,中国政法大学任职。现任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8 月 6 日至今,任圣邦
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景善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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