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1 证券简称:圣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
事。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选举刘明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15 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明,女,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
年 1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圣邦有限客户服务代表。2012 年 4 月 2018 年 8 月,任
圣邦股份监事、客户服务代表,同时担任公司股东北京高迪达天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 年 8 月 6 日至今,任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
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明女士通过北京高迪达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818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097%。刘明女士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明女士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