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 7000 号汉峪金谷 A1-5 号楼 25层)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号)
二〇二四年三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魏东晓 陈志江 孙强
刘海卫 王贯忠 刘灿军
蔡卫忠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34,851,621 股
2、发行价格:14.49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04,999,988.29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91,430,128.32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34,851,621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4 年 4 月 2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新股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月。自 2024 年 4 月 2 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录
一、公司概况...... 7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7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21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影响...... 22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24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27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28
八、其他重要事项...... 29
九、备查文件...... 29
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简称 指 全称
中孚信息、发行人、本公司、公 指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中孚信息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
票的行为
本上市公告书 指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股票或 A股 指 面值为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股东大会 指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民生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机构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上市公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合计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ongfu InformationInc.
法定代表人 魏东晓
注册资本 225,540,757元
成立时间 2002 年 3 月 12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07 年 9 月 20日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 7000号汉峪金谷 A1-5号楼25层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 7000号汉峪金谷 A1-5号楼25层
邮政编码 250101
董事会秘书 孙强
电话号码 0531-66590077
公司网址 http://www.zhongfu.net/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中孚信息
股票代码 300659
上市时间 2017 年 5 月 26日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
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
售;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商用密码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
经营范围 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
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内部决策程序
2023 年 2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3 年 3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3 年 5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 相关的议案。
2024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等议案。
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等议案,同意本次发行股东大会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
2、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公司于2023年 7月 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中
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 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 行股 票的申 请文件 进行了 审 核 , 认 为 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于2023年 8月 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
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857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发送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向深交所报送《中孚信息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及《中孚 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以下 简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拟向 137 名投资者发送认购邀
请书。上述 137 名投资者包括:截至 2023 年 11 月 20 日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剔
除关联关系)、其他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 51 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