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18-061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4月24日、4月25
日、4月26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通过电话或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81亿元,同比增长30.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861.76万元,同比
增长0.55%。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943.96万元,同比增长16.61%;
亏损857.60万元(未经审计),同比下降564.82%,公司业绩存在季节性亏损的
风险。
2、公司自2017年11月14日停牌,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武汉
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剑通信息”)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8年3月29日首次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18年4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
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8号)。公司于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等 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司股票于2018年4月24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公司主营业务为信息安全业务,受行业政策影响较大,公司业务存在波动性的风险。
4、公司近期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主要发布了如下公告:
(1)2018年3月29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暨暂不复牌的公告》等公告,主要内容是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剑通信息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2)2018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受让南京孚芯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及
后续安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等公告,主要内容是: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南京孚芯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及后续安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受让魏东晓持有的南京孚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孚芯”)55%的股权,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因南京孚芯尚未实缴注册资本,成立时间较短,尚未开展业务经营, 亦无任何资产和负债,故本次股权转让作价为0元,交易定价公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转让完成后,南京孚芯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由公司履行 实缴出资义务。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受让南京孚芯 55%的股权后通过南京孚芯购买土地使用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8年4月24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等公告。主要内容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调整后的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剑通信息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
公司前期披露的公告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8、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截至2018年4月26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53.52元/股,市盈率为91.12
倍,股价较高,投资风险较大。
3、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