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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公告的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7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19-06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披露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经公司事后自查发现,公告中部分内容有误,现将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原内容: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3日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根据上述议案,公司拟发行数量不超过会议审议时公司总股本10,400万股的20%,即不超过2,8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原因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现更正为: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3日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根据上述议案,公司拟发行数量不超过会议审议时公司总股本10,400万股的20%,即不超过2,08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原因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告全文为: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3日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根据上述议案,公司拟发行数量不超过会议审议时公司总股本10,400万股的20%,即不超过2,08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原因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二、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18年年度公司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2019年4月1日,公司披露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4月9日,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已经实施完毕,公司的总股本已经由104,000,000股增加至176,800,000股。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需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进行调整,将发行数量由不超过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04,000,000股的20%,即2,08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76,800,000股的20%,即3,536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没有变化,董事会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事项已经得到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对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变,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