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晶瑞电材 股票代码:300655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Crystal Clear Electronic Material Co.,Ltd.
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河东工业园善丰路 168号
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二零二二年一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吴天舒 罗培楠 李虎林
李 勍 程小敏 陈万鹏
李 明 杨光澜 周庆丰
全体监事签名:
常 磊 林萍娟 陈红红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薛利新 常延武 胡建康
吴国华 陈万鹏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2
目 录...... 3
释 义......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7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2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16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19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19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0第三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性意见 ...... 22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22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22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性意见 ...... 24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 2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29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部分:常用词语
公司、发行人、晶 指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
瑞电材 司)
股东大会 指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发行 指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行为
本发行情况报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书、发行情况报告 指 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国信证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1 年 3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1 年 11 月 1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21 年 12 月 2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 年 1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程序
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由深交
所受理并收到深交所核发的《关于受理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547 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 2021 年 12 月31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022 年 1 月 11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出具的《验
证报告》(天健验〔2022〕31 号),截至 2022 年 1月 20 日 15时止,国信证券
累计收到晶瑞电材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1,000,127.36元。
2022 年 1 月 21 日,国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
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2022 年 1 月 24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2 号),截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止,晶瑞电材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5,810,032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41.48 元 / 股,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1,000,127.36 元,扣除发行费用(承销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印花税、证券登记费及材料制作费)6,832,366.59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4,167,760.77 元,其中:股本人民币 5,810,032.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228,357,728.77 元。
(五)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其已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受理公
司的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正式列入公司股东名册。
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二)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5,810,032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12
月 6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即 35.93 元/
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1.48 元/股,发行价格为基准价格的 1.15 倍。发行价格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比率(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 92.36%。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41,000,127.36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6,832,366.59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234,167,760.77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5,810,032.00 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228,357,728.77元。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济南瑞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盛公司(Goldman Sachs&Co. LLC)、郭伟松共 5 名投资者。本次发行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序 认购对象 获配股数 认购金额 锁定期
号 (股) (元) (月)
1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24,811 75,693,160.28 6
2 济南瑞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069,717 44,371,861.16 6
伙)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85,818 40,891,730.64 6
4 高盛公司(Goldman Sachs&Co. 964,843 40,021,687.64 6
LLC)
5 郭伟松 964,843 40,021,687.64 6
合计 5,810,032 241,000,1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