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6.25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92 元。截至 2017 年 5 月 17 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6.25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152,672,500.00 元。扣除相关承销费
和保荐费 20,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32,672,500.00 元,已由招商证券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 存 入 公 司 开 立 在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平 江 支 行 账 号 为
1102020429000868559 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9,963,800.00 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2,708,700.00 元。
截止 2017 年 5 月 17 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324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所有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销户完毕。
(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8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剩余部分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85 万张,每
张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截至 2019 年 9 月 4 日止,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85,000,000.00 元。扣除相关承销费和保荐费 2,750,000.00 元并加上利息收入
729.07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82,250,729.07 元,已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9
月4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账号为1102020429200568702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738,679.2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0,512,049.82 元。
截止 2019 年 9 月 4 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357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 1102020429200568702 180,512,049.82 6,543,389.08 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山支行 2313400129100168555 6,946,247.63 活期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89160078801200001158 45,000,000.00 活期存款
合 计 180,512,049.82 58,489,636.71
(三)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配套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李虎林等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0,779,734.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7.83 元。截至 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779,734.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7.22 元。
扣除承销费 11,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88,999,997.22 元,已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账号为
1102020429200601516 的人民币账户。
截止 2020 年 5 月 19 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天职业字[2020] 27058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 1102020429200601516 188,999,997.22 3,011.73 活期存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631885057 50,000,000.00 34,533.84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干将路支行 512902842010602 50,000,000.00 60,709.84 活期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华州区支行 26510101040015496 0.00 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长江支行 1111222629000886608 2,485.24 活期存款
合 计 288,999,997.22 100,740.65
(四)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7 号)同意注册,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23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截
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止,本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523,000,000 元,扣除相关承销费和保荐费合计人民币 6,000,000.00 元后,实际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7,000,000.00 元,已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开立的 1102020429200667437 号
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296,188.4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4,703,811.51 元。
截止 2021 年 8 月 20 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579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注 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 1102020429200667437 514,703,811.51 69,394,672.16 活期存款
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206690100100142214 158,599,219.51 活期存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633302974 0.00 活期存款
江苏银行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 30230188000295790 9,479.17 活期存款
行
合 计 514,703,811.51 228,003,370.84
*注: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尚包含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2,296,188.49 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详见附表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详见附表 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配套募集资金》;
详见附表 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8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业务的实际发展需求,公司将“销售技术服务中
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由苏州、深圳、重庆变更为苏州和成都。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