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瑞股份”或“公司”)于2018年3月6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8年9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现已基于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完成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日:2018年9月4日;
3、授予价格:9.51元/股。
4、授予对象及数量:经公司董事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7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3045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15,102.1887万股的0.28%。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本次拟授予其的全部
股票数量由42.3045万股变更为40.4100万股,具体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预留部分授予 占目前总股本的
姓名 职务/职位 股票数量(股)限制性股票总数 比例
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6人) 404,100 100.00% 0.27%
合计 404,100 100.00% 0.27%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受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②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限售期的安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适用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 自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
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4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 自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
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 自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
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解除限售期间,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在2018年-2020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公司净利润增长率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之一。
预留部分各年度财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绩效考核指标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较2017年增长15%
除限售期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较2017年增长20%
除限售期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较2017年增长30%
除限售期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未扣除激励成本前的净利润,且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申请解除限售;反之,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回购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2)限制性股票的个人绩效考核要求在满足公司层面业绩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将作为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依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若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档,则为“考核合格”,则公司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解锁激励对象当期额度;若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档,则为“考核不合格”,则公司将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锁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1+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个人绩效考核等级 对应解除限售比例
A 100%
B 0%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差异情况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8年9月4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根据该等议案,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7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3045万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本次拟授予其的全部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对象人数由7名变更为6名,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由42.3045万股变更为40.4100万股。
除上述变动外,本次实际授予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与公司2018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0月11日出具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8]000563号)认为: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1,021,887.00元,股本为人民币151,021,887.00元。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规定,公司因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发生股本变动,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数量由25万股调整至42.3045万股,授予7名激励对象,每股面值1元,每股认购价格9.51元,总股本增加至151,444,932.00股。实际认购过程中,薛利新放弃认购18,945股。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至2018年10月8日止,公司已收到常延武、吴国华等6名授予的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3,842,991.00元(大写:叁佰捌拾肆万贰仟玖佰玖拾壹元整),实际认购限制性股票404,100.00股。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404,100.00元(大写:肆拾万零肆仟壹佰元整),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3,438,891.00元(大写:叁佰肆拾叁万捌仟捌佰玖拾壹元整)。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1,021,887.00元,股本为人民币151,021,887.00元。2018年5月25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18]000288号验资报告,验证的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89,246,935.00元;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8年6月11日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61,774,952股,总股本增加至151,021,887股,每股面值1元,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为人民币151,021,887.00元。
截至2018年10月8日止,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151,425,987.00元。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9月4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10月25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6,925,537.00 44.32%404,100.00 67,329,637.00 44.4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4,096,350.00 55.68% 84,096,350.00 55.54%
三、股份总数 151,021,887.00 100.00% 151,425,987.00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151,425,987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每股收益为0.2389元。
七、本激励计划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中未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九、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由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