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7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瑞股份”)根据公司2018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于2018年5月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18年5月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4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00.70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共计 50人,包括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
行激励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具体分配如下:
姓名 职务/职位 份额(股)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胡建康 副总经理 40,000.00 3.17% 0.05%
姓名 职务/职位 份额(股)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程欢瑜 董事会秘书、 40,000.00 3.17% 0.05%
财务总监
常磊 副总经理 10,000.00 0.79% 0.0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922,000.00 73.06% 1.04%
(业务)骨干(47人)
预留部分 250,000.00 19.81% 0.28%
合计 1,262,000.00 100.00% 1.43%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对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的说明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2018年授予完
成,预留限制性股票适用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若预留的限
制性股票在2019年授予完成,预留限制性股票适用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
个月,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40%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2018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
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 自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
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4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 自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
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 自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
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2019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
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 自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
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5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 自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
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5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解除限售期间,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2.60元
6、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在2018年-2020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公司净利
润增长率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之一。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财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绩效考核指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较2017年增长15%
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较2017年增长20%
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较2017年增长30%
个解除限售期
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2018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各年度财务业绩考核目
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绩效考核指标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较2017年增长15%
解除限售期 绩效考核指标
除限售期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较2017年增长20%
除限售期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较2017年增长30%
除限售期
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2019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各年度财务业绩考核目
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绩效考核指标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较2017年增长20%
除限售期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较2017年增长30%
除限售期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未扣除激励成本前的净利润,且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申请解除限售;反之,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以回购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2)限制性股票的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在满足公司层面业绩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将作为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依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若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档,则为“考核合格”,则公司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解锁激励对象当期额度;若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B档,则为“考核不合格”,则公司将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锁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1+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个人绩效考核等级 对应解除限售比例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