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3 证券简称:正海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7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新一届董事会的
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独立董事
对本次换届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查,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王涛先生、Qun Dong
女士、张超先生、沙树壮先生、姜卫国先生、赵丽女士 6 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许卉女士、宋希亮先生、张兰丁先生 3 人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宋希亮先生、张兰丁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许
卉女士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选举产生 6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9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涛先生,1979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企业管理硕
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2000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正海化工财务部会计、副部长,正海酒店财务部副部长,正海电子网板财务部财务主管、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正海科技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长,正海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总监,烟台正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正海渐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等。
王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QunDong 女士,1966 年出生,美国国籍,细胞生物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
哈佛大学博士后。曾任 Syracuse Urology Associates 病理医学实验室医学顾问,正海有限董事、副董事长等。现任 Longwood Biotechnologies Inc.执行董事等,公司副董事长。
截止目前,Qun Dong 女士通过 Longwood Biotechnologies Inc.间接持有本公
司 11,127,94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9.27%。
Qun Dong 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沙树壮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
本科学历。曾任正海集团企业发展部副部长、上海正海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正海聚晟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等。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苏州正海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昆宇执行董事。
沙树壮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张超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应用数学硕士。
曾任正海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助理、副部长等。现任公司董事,正海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烟台正海合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烟台正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赵丽女士,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正高级会计师。曾任烟台正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等。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赵丽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姜卫国先生,1980 年 4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
科学历,法律职业资格,曾任正海集团有限公司合规法务部法务专员、主管、研究员等。现任正海集团有限公司合规法务部部长,公司董事。
姜卫国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卉女士,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上海中医药大学
中药学博士学位,2013 年起至今任烟台大学药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山东省分析测试协会理事,烟台市中医药学会常务理事,近 20 年创新药物研究与开发经历,先后主持完成多个新药临床前评价的 CMC 和药代动力学研究,主持完成“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等课题十余项。
许卉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宋希亮先生,1965 年出生,管理学博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企业并购重组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长期从事财务会计、公司理财与企业并购的教学和研究,主持省部级
课题 8 项,获得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 1 等奖 1 项,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 2 等奖 1
项,在《中国工业经济》、《审计研究》、《税务研究》等公开发表科研论文 50 多篇。曾任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微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希亮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张兰丁先生,1971 年出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
留权,曾任上海青馨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矽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CEO,宁波通商银行、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兰丁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