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525 号文核准,招股说明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和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投资者在2017年5月5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发行申购日同为2017年5月5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或“国金证券”)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序号为准)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以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7年5月9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资金账户在2017年5月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十二、中止发行情况”。
6、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 拟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2,20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
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以及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
发行对象 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且
在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
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网上投资者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T日(网上网下申购日为2017年5月5日),其他发
预计发行日期 行重要日期安排详见今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
告》
发行人联系地址 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潮路89号
发行人联系电话 0571-22806190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层
地址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021-68826023、021-68826825
电话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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