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0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持股 5%以上股东及监事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黄国荣、向潜及原任监事兰小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及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黄国荣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0 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
期间为2021 年5 月 20 日至 2021年 11月19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期间为 2021
年 4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原任监事兰小华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87,000 股。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到期及 新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向潜 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900,000 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期间为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期间为 2021 年 5
月 14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3 日。
2021 年 7 月公司实施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107,351,600 股增至 128,574,439 股,导致股
东黄国荣、兰小华、向潜所持公司股份被动稀释。详情可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报告》。
截至 2021 年 7 月 7 日,原任监事兰小华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详情可见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监事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0)。
截至 2021 年 8 月 19 日,股东黄国荣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详情可见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6)。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股东向潜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详情可见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5)。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工作,兰小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持股 5%以上股东向潜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监高离
任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详情
可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6)及《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99)。
近日,公司收到黄国荣、兰小华提交的《关于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及向
潜提交的《关于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告知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 5月 21日至 2021 20.63 1,047,800 0.98%
年 7 月 15 日
黄国荣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 9月 14日至 2021 22.75 1,092,100 0.85%
年 11 月 18 日
合计 2,139,900 1.83%
兰小华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 6月 25日至 2021 22.89 249,400 0.23%
年 7 月 8 日
向潜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6 月 9 日至 22.34 659,000 0.61%
2021 年 7 月 14 日
注: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2、上述“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按
黄国荣、兰小华、向潜实际减持时公司总股本计算。3、本公告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
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081,500 12.19% 10,941,600 8.51%
黄国荣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 9,811,125 9.14% 9,811,125 7.63%
无限售条件股 3,270,375 3.05% 1,130,475 0.88%
合计持有股份 1,149,480 1.07% 900,080 0.70%
兰小华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 287,370 0.27% 900,080 0.70%
无限售条件股 862,110 0.8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7,739,000 7.21% 7,080,000 5.51%
向潜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 5,804,250 5.41% 7,080,000 5.51%
无限售条件股 1,934,750 1.80% 0 0.00%
注:1、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总股本
107,351,600 股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的总
股本 128,574,439 股计算。2、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兰小华因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向潜因任期届满离任不再
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所持公司股份自离任申报之日起六个月内 100%锁定。
二、相关情况说明
1、黄国荣、兰小华及向潜本次减持计划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上述股东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原任监事兰小华、原任董事向潜自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届满离任,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
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离任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2、黄国荣、兰小华及向潜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
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黄国荣、兰小华及向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
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黄国荣、兰小华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
2、向潜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提前结束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