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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5

太龙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7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 15: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经
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 2021 年度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取得表决结果后以现场通知、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推选庄占龙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6 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选举庄占龙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赞成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同时各主任委员已经各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袁怡(主任委员、召集人)、庄占龙、胡学龙

    (2)审计委员会:林希胜(主任委员、召集人)、苏芳、胡学龙

    (3)提名委员会:胡学龙(主任委员、召集人)、黄国荣、林希胜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林希胜(主任委员、召集人)、黄国荣、胡学龙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经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袁怡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苏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国荣、程晓宇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杜艳丽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赞成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聘任庄伟阳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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