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9 证券简称:杭州园林 公告编号:2021-025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下午 14:30 在杭州市西湖区双龙街 136 号西溪世纪中心 2
号楼南楼 5 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8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8 月 9 日
上午 9:15 至 2021 年 8 月 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吕明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70,038,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4.71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70,038,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4.71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25,558,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9.96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5,558,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9.96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03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5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6%;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蒋胤华、仇烨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和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