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9 证券简称:杭州园林 公告编号:2021-022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
明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
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
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明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
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徐旭青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将满六年,根据《公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补选于友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同时提名于友达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于友达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廖丰羽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7 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任廖丰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8 月 9 日(星期一)召开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